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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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学实验中心平台使用登记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配合后续仪器维护、耗材更新及平台优化升级等工作,更好地服务学校科研高质量发展,科学实验中心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严格实行仪器平台使用预收费登记制度。现将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使用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一、登记内容:

1.使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院系、学号/工号、联系方式);

2.使用人务必准确填写仪器名称、使用日期与仪器使用时长(请按实际使用机时登记仪器使用记录本);

3.校外合作单位使用平台及仪器需提供学校认定的项目合同或其他佐证材料;

4.有基金资助的教师请登记基金项目编号并提供佐证,无基金项目的教师及学生仅登记个人仪器使用信息。

二、补充说明:

1.所有使用记录将作为后续费用管理的依据,未按要求登记者,平台有权暂停其后续使用权限;

2.凡预约仪器后因个人原因,累计超过三次未按预约时间使用仪器者,平台有权暂停其后续使用权限;

3.具体收费政策及实施细则待学校发布正式通知后执行,此前使用流程不变;

4.登记信息须真实准确,严禁虚报、漏报,违规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5.严禁校内教师协助校外人员冒名顶替使用平台仪器,违者将取消平台服务使用权限。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相关人员,共同落实登记制度。

科学实验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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